1.1 任務由來
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為混合所有制企業,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隆華科技集團(洛陽)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塑料研究所有限公司為創始股東,湖南海利高新技術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為參股股東。
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專業從事高性能PMI泡沫材料及其制品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已獲多項國家發明專利。2012年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賃湖南望城經濟開發區泰嘉路88號湖南海天電子有限公司原有生產廠房作為生產車間,并委托長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了《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MI中試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3年獲得長沙市環境保護局批復,2015年進行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公司主要生產PMI泡沫及其制品,公司生產的PMI泡沫具有高比強度、高比模量和高耐熱性能,在同等密度條件下,PMI泡沫的拉伸、壓縮、簡切、彎曲等強度和模量指標均遠高于其他泡沫材料,是復合材料芯材的首選材料。目前產品廣泛應用于航空、航天、軌道交通、探測雷達、高速艦船、運動器材、醫療床板、電聲設備、浮漂市場等領域。重點業務方向為航空、航天和磁懸浮列車配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有關要求,本項目搬遷前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建設單位于2020年3月委托湖南川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認真研究了建設項目的有關資料,進行了實地勘察、調研,收集建設項目現狀監測資料,并委托湖南宏潤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了現狀監測。在此基礎上,我公司完成了《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MI中試生產基地搬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1.2 建設項目的特點
(1)搬遷項目選址位于長沙望城區烏山中小企業園富民二路與興工路交叉口東北角,周邊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配套完善。
(2)本項目所采用的工藝技術合理、可靠,設備技術成熟、運行穩定,在滿足經營的同時降低能耗、物耗。
(3)項目用能品種為電力,電力來源于園區供電,能源結構符合我國行業特點,符合項目所在地可提供的能源儲備構成,滿足循環經濟的要求,項目用能總量及用能品種合理。
(4)本項目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廢氣、廢水、噪聲和固廢,其中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氨氣、丙烯腈、VOCs、臭氣濃度。提純、混合廢氣經活性炭吸附、水環真空泵循環水池吸收后無組織排放,灌模、脫模廢氣經UV光解+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高空排放;水浴箱更換的廢水排雨水管網,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外排園區污水管網,模具清洗廢水經沉淀外排園區污水管網;固體廢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廢和危險固廢,采取分類處理方式,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固廢交由物資回收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及廠房隔聲的方式降噪。
1.3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
結合項目工作特征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2016)技術要求,本次環評主要分為以下幾個工作階段:
第一階段:本次評價自接受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委托后,根據建設方提供的關于項目的建設方案、設計資料(設備情況、平面布局及污染治理措施等)等有關資料,先確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關于本項目的可研報告等資料,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識別環境影響因素、篩選評價因子,明確評價重點、環境保護目標,確定評價工作等級、評價范圍和標準,開展初步的環境現狀調查;
第二階段:收集相關的資料進行評價范圍內的環境狀況調查與評價,了解環境現狀情況;根據對項目工程分析成果,確定各污染因子的污染源強,然后進行各環境要素影響預測與評價、各專題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第三階段:對項目采取的環保措施進行調查和技術經濟論證,給出項目污染物排放清單、根據一、二階段的工作成果,最終給出項目環境可行的初步結論。
1.4 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影響
⑴項目與園區公用工程的依托關系,包括供水、排水、供電等;
⑵在環境階段,從項目建設到生產,關注施工期的污染影響和治理措施,營運期重點關注項目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噪聲的達標排放情況、固體廢物是否能得到合理的處理處置情況;
⑶在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論證階段,關注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滿足污染物的治理要求,做到達標排放,分析經濟、技術方面可行性;加強廢水處理設施及工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重點關注生產中氨氣、丙烯腈和VOCs廢氣處理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減少氨氣、丙烯腈、VOCs等廢氣的外排量;
⑷環境風險方面,重點關注項目主要風險源,分析營運期發生環境風險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應急預案、風險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1.5 “三線一單”相關情況分析判斷
a) 長沙市關于“三線一單”工作的進展
2016年10月環境保護部出臺了《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評[2016]150號),要求強化“三線一單”約束作用和建立“三掛鉤”機制,同時采取多措并舉清理和查處環保違法違規項目,“三管齊下”切實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根據該指導性文件,2018年3月7日湖南省環保廳主持召開了“三線一單”編制先行市州工作調度會,對先行市(州)開展“三線一單”工作進行總體布置,并明確工作的任務和要求。
b) 本項目與“三線一單”的關系
1) 生態保護紅線
本項目選址位于望城區烏山中小企業園內,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湘政發[2018]20號,全省生態保護紅線空間格局為“一湖三山四水”:“一湖”為洞庭湖(主要包括東洞庭湖、南洞庭湖、橫嶺湖、西洞庭湖等自然保護區和長江岸線),主要生態功能為生物多樣性維護、洪水調蓄。“三山”包括武陵-雪峰山脈生態屏障,主要生態功能為生物多樣性維護與水土保持;羅霄-幕阜山脈生態屏障,主要生態功能為生物多樣性維護、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南嶺山脈生態屏障,主要生態功能為水源涵養和生物多樣性維護,其中南嶺山脈生態屏障是南方丘陵山地帶的重要組成部分。“四水”為湘資沅澧(湘江、資水、沅江、澧水)的源頭區及重要水域。本項目選址在望城區烏山中小企業園,用地為二類工業用地,不在洞庭湖區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區內,也未涉及飲用水源、風景區、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護區,從選址上符合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相關要求。
2) 環境質量底線
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底線為:環境空氣質量目標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地下水環境質量目標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聲環境質量目標為《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土壤質量目標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篩選值,水環境質量目標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
本項目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經處理達標后排入望城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各項廢氣采取防治措施后均可實現達標排放;各項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妥善處置。采取本環評提出的相關環保措施后,本項目污染物排放不會對區域環境質量底線造成沖擊。
3) 資源利用上線
本項目為“十五、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合成材料制造中試項目,選址在望城區烏山中小企業園,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不占用耕地、林地、牧地、水域等土地資源。項目能源為電能,用水主要是水環真空泵用水、聚合環化水浴箱耗水、模具清洗耗水、生活用水等,用水量和能耗均有限,不屬于高耗能和資源消耗型企業。
并且本項目建成運行后通過內部管理、設備選擇、原輔材料的選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節能、降耗、減污”為目標,有效的控制污染及資源利用水平。項目的水、電等資源利用不會突破區域的資源利用上線。
4) 環境準入負面清單
望城工業集中區(望城區烏山中小企業園,2017年,望城區中小企業園成功獲批“望城工業集中區”)以“打造精致、生態、高效的百億級特色園區”為目標,以機械制造產業和電力智能產業為特色,逐步形成了“先進工程機械制造、電力智能裝備制造、新材料”為主導的工業格局和“精致、生態、高效”的產城融合的新景象。本中試項目產品PMI樹脂板主要用于生產PMI泡沫制品,PMI泡沫廣泛應用于航空、航天、軌道交通、探測雷達、高速艦船、運動器材、醫療床板、電聲設備、浮漂市場等領域,屬于新材料,與望城工業集中區規劃及產業定位基本相符,因此項目不在環境準入負面清單范圍內。
1.6 與湖南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相符性分析
對照湖南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中第一章、第二章1~17、19~26條、第三章,本項目不屬于以上負面清單范圍內,對照第二章18條園區建設污染型項目負面清單要求:禁止在長江干支流 (長江干流湖南段、湘江沅江干流及洞庭湖)岸線1公里范圍(指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向陸域縱深1公里,邊界指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本項目距離湘江約7.5km,符合相關要求。禁止在《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公布的園區或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本項目選址所屬望城區烏山中小企業園,2017 年,望城區中小企業園成功獲批“望城工業集中區”,成為省級產業園區本項目屬于省級園區(具體見附件,湖南省省級及以上園區名單),項目為化工類別,但是屬于搬遷中試項目,搬遷在同一園區,涉及化學原輔料用量約220t/a,平均每天用料量0.85t,基本符合相關要求,基本不存在制約因素。
1.7 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結論
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望城區烏山中小企業園總體規劃和產業定位,項目采用成熟技術制備PMI樹脂板,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提純廢氣、混合廢氣、灌模廢氣、脫模廢氣等可做到達標排放,項目廢水也可做達標排放,噪聲可以做到不擾民,固廢可得到安全處置或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及運營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滿足環境功能規劃的要求。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項目建設是基本可行的。